校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一)扎实推进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请各学院、附属学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鼓励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完成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参与率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学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
(二)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附属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与全国各中小学生同步跟读,在青少年学生中营造学宪法讲宪法仪式感。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教育活动。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学、党团日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着力培养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影响力、感染力。广西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发挥法援特长,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和义务法律援助服务。
(四)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宪法宣传,充分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在师生群体广泛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融合,持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材料报送。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将活动参与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校普法办邮箱。
宪法宣传周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可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考试管理工作QQ群下载。
党委宣传部
普法办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