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校普法办 作者:日期:2021-07-06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司法厅关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通知,进一步推进我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法制意识,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二)组织推进“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见附件),“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校普法办、学工部(处)将组织全日制本科生按要求完成必做任务(即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性完成选做任务。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将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将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我校全体全日制本科生按要求登录普法网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后,可在完成法治教育实践任务基础上以图文、视频等形式上传学习成果。

行动计划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截止活动结束,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参与率要达到70%以上。

此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三)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校内选拔赛。在前期广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由法学院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校内选拔赛,2021年9月8日前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全区复赛。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校内选拔赛。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由校团委、法学院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校内选拔赛,2021年9月8日前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全区复赛。

本次全国、全区“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还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网络海选分为全国“网络海选”和广西“网络海选”。参加全国“网络海选”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海选”通道,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海选”的选手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2名)报名并参加广西“网络海选”,自治区教育厅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选手各6人及高校组20人参加全区复赛。

全国、全区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具体赛程赛制将由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另行通知。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同时,自治区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五)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四、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充分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中各类宪法教育资源,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积极调动广大干部师生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活动流程和操作指南后,由学工部、各学院学工组协助学校普法办做好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批量班级、班主任、学生账号建立、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法网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等必做任务。

(三)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网络海选”通道开通后,有意向参加全国“网络海选”的学生可按照参赛说明自行参赛,有意向参加全区“网络海选”的学生可向校团委提交有关材料,由校团委、校普法办统一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全区“网络海选”。

(四)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发挥学科、专业、人才优势,组织有关专家积极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指导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五)附属中学、君武小学“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由属地教育局管理与指导。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普法办。

 

附件: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

 

校普法办  

2021年7月5日

 

(责编:dwxcb)

上一条:关于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