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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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一、机构职能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部是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2019629日起施行)第八条之规定,结合高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党委宣传部的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学校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指导学校理论研究、学习、宣传与阵地建设工作,指导并参与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工作;

(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学校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五)开展学校扫黄打非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

(六)指导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七)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八)指导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九)宏观指导学校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十)把握学校新闻宣传的正确导向并指导学校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

(十一)协调推进学校宣传领域法治建设;

(十二)统筹指导学校舆情信息监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研究拟制学校重大敏感问题宣传口径;

(十四)统筹学校宣传工作干部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学校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宣传工作;

(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还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宣传工作是学校各级党委的工作,而不是宣传部单一部门的工作,学校的各个二层机构、各单位都负有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宣传部、文明办要对各二层机构的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和协调,处置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应急性、突击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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