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宣传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一)扎实推进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请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鼓励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宪法卫士”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
(二)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附属学校、西大附中、君武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与全国各中小学生同步跟读,在青少年学生中营造“学宪法 讲宪法”仪式感。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单位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等平台推送展示。作品同步发校普法办邮箱。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教育活动。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学、党团日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广西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发挥法援特长,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和义务法律援助服务。
(五)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宪法宣传,着力培养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宪法教育影响力、感染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在师生群体广泛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融合,持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落实重点任务。法务办、学工部(处)、校团委、教师工作部、法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学校、君武小学、一幼、二幼要按照10月30日前报送校普法办汇总上报自治区司法厅的《广西大学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计划》开展好有关工作。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将活动参与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校普法办邮箱。
宪法宣传周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可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考试管理工作QQ群下载。。